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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〈安排〉投资协议》投资争端调解协助之申请

服务简介

服务内容

    提供投资争端调解协助,帮助内地投资者转介调解申请予争端方及调解机构。

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

    倘内地投资者认为澳门相关部门或机构违反《〈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〉投资协议》所规定的义务,且该违反义务的行为与内地投资者或其涵盖投资相关,且受到损失或损害,根据“投资争端调解机制”的指引,可请求经济局予以调解转介的协助服务。

服务结果

​    经济局把文件送达至所涉投资争端部门/机构以及内地投资者选定的调解机构。


查询途径

执行部门及单位:经济局 – 经济合作处

通讯地址:澳门南湾罗保博士街 1 – 3号国际银行大厦 2楼

电话:(853)8597 2343

传真:(853)2871 2551

电邮: info@economia.gov.mo / info@cepa.gov.mo

网址︰ www.economia.gov.mo / www.cepa.gov.mo