锅炉及压力容器登记之申请
服务简介
服务内容
申请登记锅炉/压力容器
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
如场所内设有锅炉及压力容器,须办理登记。
服务结果
登记锅炉及压力容器
查询途径
执行部门及单位:经济局 – 牌照及监管处
通讯地址:澳门南湾罗保博士街1-3号2楼 (经济局)
黑沙环新街52号1楼(政府综合服务大楼)
电话:(853)8597 2634(经济局) ; (853)8296 9262(政府综合服务大楼)
图文传真:(853)2871 1276(经济局) ; (853)2845 3558(政府综合服务大楼)